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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4 09:5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意见(试行)》

      

2018年7月25日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构建

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工作,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根据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际,结合河南省豫冠安全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协会工作经验和建议,现就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强基础,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范围

2018年12月底以前,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率100%。零售店(点)全面推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控制。

四、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

(一)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体系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参照《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实施指南》(见附件1),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最后形成风险辨识报告(可参考《危害识别与风险控制(示例)》见附件2),具体分为四个阶段,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如下,今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更新完善工作。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不仅要开展固有安全风险辨识(是指在不考虑内部管理控制的前提下,企业为保证其生产经营功能的实现,客观存在的一些风险因素,如易燃、易爆、以及重大危险源等),而且要关注动态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运行状态下的电器、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各类安全设施配备是否完好等情况;安全设施检维修、动火作业、极端天气、节假日等非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

企业应对分析出的风险进行评价分级,风险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分别为红、橙、黄、蓝色。

企业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风险管控系统子模块要求录入系统。

3.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

企业要高度关注正常经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4.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做好教育培训。企业要加强员工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全员了解并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设立安全风险公告栏和警示标志。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二)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2018年9月30日前)

1.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要制定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企业、部门、班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频次和治理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从管理、岗位、操作等方面逐部门、逐班组、逐岗位全方位排查事故隐患,实现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法制化、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和清单化,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2.建立照单查事故隐患制度。企业在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上,结合本企业风险辨识报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原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工作手册)》(省局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实施指南》(见附件1),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清单,明确和细化事故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排查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推动全员自主排查事故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零售店(点)参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控制》(见附件3)。

3.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特别是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保障所查事故隐患确实整改落实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及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

4.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报备制度。经营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台账并保存备查和逐级报备;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治理措施要按规定及时报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经营单位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通过“河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隐患排查治理子系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统计汇总及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是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现标本兼治,遏制生产事故的重要抓手。各地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周密详细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确保双预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各地安全监管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指导,采取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的企业,按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

(三)细化部署,加强调度

各地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并将名单报送省安全监管局,并于2018年10月10日、12月5日和2019年1月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刘静

联系电话:0371-65919801

邮    箱:hnajj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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