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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公告(信阳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4-03 16:5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017年1月18日,信阳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竞得了位于信阳市浉河区东双河镇新区居委会的28604.1平方米土地。2017年1月25日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豫(信)出让(2017)第707号),由于上述土地受让人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形成违约。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批复》(信政土〔2018〕167号),解除信阳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1月25日与信阳金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豫(信)出让(2017)第707号)。

特此公告。



信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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