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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09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2021〕15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区政府有关部门:

   《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    

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地方党委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改进监管方式方法,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建立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以下简称“一网两长”制)工作要求,为了建立和实施浉河区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体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自然资源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以省自然资源厅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共治为抓手,充分落实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将全区所有耕地和山体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明确划定区域,责任落实到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自然资源管理新格局,健全田(山)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重大战略落地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实现对全区自然资源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我区实有耕地数基本稳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质量不降、布局合理。2021年全面建立“一网两长”制,健全以田长和山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网格管理责任。

三、组织体系

全区以行政区划为基础,以人防+技防、田长+警长、纪委督查为监管体系,以各级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相对独立的网格化监管体系,衔接市级网格,设立区级一级网格、乡镇办二级网格、行政村三级网格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每级网格建立田(山)长制。

(一)一级(区级)网格体系

区委主要领导担任区第一总田(山)长,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田(山)长,副总田(山)长由分管领导、联系乡镇(含涉农办事处)和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的处级干部担任。网格员由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一分局、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茶局和区矿管办主要负责人担任。一级网格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二级(乡级)网格体系

由联系各乡镇(涉农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处级领导干部担任第一田(山)长。二级田(山)长由各乡镇(含涉农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书记、各乡镇(含涉农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乡镇长(主任)担任。二级副田(山)长由各乡镇(含涉农办事处)纪委书记和各乡镇(含涉农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分管自然资源(矿管)工作和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网格员为各乡镇(含涉农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派出所所长、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中心主任、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和综合执法队队长。

(三)三级(村级)网格体系

三级田(山)长由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网格员由各乡镇(含涉农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派出所、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相关工作人员及各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担任。

四、职责分工

(一)一级(区级)网格体系的职责

1.组织相关部门对网格内各乡镇(含涉农办事处)和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城乡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听取二级田(山)长工作情况汇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2.督促各乡镇(含涉农办事处)和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制止破坏耕地、非法采矿等行为,依法对违法违规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予以拆除,解决网格内自然资源管理重大难点问题,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主动作为。

3.组织协调公安、法院、纪检、住建、农业农村等单位,做好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移交、移送等工作,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切实保证每宗违法案件都能查处到位、处理到位、执行到位。

(二)二级(乡级)网格体系的职责

1.加大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区干部群众依法保护山林和耕地等自然资源的法律意识和责任。

2.督促指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员对网格内土地开展利用、保护、巡查、监管等工作。严禁网格内新增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违法采矿等行为,对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实行零容忍,并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3.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网格内违法违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拆除,对破坏的耕地进行复耕。

4.及时向一级田(山)长报告辖区内重大违法违规用地、破坏耕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损害生态环境等问题。

(三)三级(村级)网格体系的职责

1.对网格内的土地利用、山体情况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动态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违法采矿行为。

2. 对巡查发现的网格内非法占地、破坏耕地、违规建设和违法采矿等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3.对非法占地、违法采矿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上级田(山)长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一网两长"制的重要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建立"一网两长"制工作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确保田(山)长制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部门协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舆情处置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接受社会监督。制作网格化管理公示牌,对一、二、三级田(山)长和网格员的姓名、所辖区域、职责分工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定期上报信息。二、三级网格责任人要坚持网格内的日常动态巡查,定期将巡查情况上报至上级网格办公室,确保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五)严肃拆除督办。级网格体系要加大对违法用地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对本级网格内组织拆除确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网格办公室汇报。未报告或未按要求组织拆除的,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六)严格监督考核。定期组织开展"一网两长"制专项检查,对落实三级网格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奖惩、干部任用评选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后,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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