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豫事办”电子身份证 专项推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8 15:29 信息来源:区大数据局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
2021年1月1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确定了 2021年十大民生实事,指出“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各地各部门移动端应用在‘豫事办’汇聚”。为更好地打造数字化服务型政府,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省大数据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推出了电子居民身份证,并在“豫事办”上线运行。为加快推进“豫事办”电子身份证专项推广领用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豫事办”电子身份证推广措施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要充分认识电子证照推广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半年和年度考核指标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到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机关科室、村(社区)、居民组,责任落实到人,并将辖区推广注册情况进行截图登记,定期报送“豫事办”注册进度,确保辖区居民下载注册“豫事办”电子身份证做到“应领则领”。
二、突出工作重点,拓宽“豫事办”电子身份证推广渠道
通过制作“豫事办”电子身份证宣传海报、折页、易拉宝、展架、公众号等方式,发布“豫事办”电子身份证宣传稿件进行广泛宣传。组织辖区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办公、政务服务办事场所以及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党政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摆放张贴“豫事办”电子身份证有关宣传品,可在部门网站设置醒目的“豫事办”电子身份证推广公告,也可利用滚动大屏、部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辖区内的企业和群众进行传播,有条件的可结合有关专题会议、群众性活动等开展宣传推广,提高群众知晓率。组织辖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尤其是直接面向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人员,主动向办事群众宣传“豫事办”电子身份证, 引导下载注册“豫事办”和使用电子身份证,提高“豫事办”电子身份证社会知晓度和使用率。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要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本辖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政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张贴摆放“豫事办”电子身份证海报和易拉宝及其他宣传渠道等相关图片打包发送至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邮箱 zfbzqh@163.com,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豫事办”电子身份证推广注册领用情况报送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联 系 人:张秋华 0376-6608006
附件:“豫事办”电子身份证宣传海报及易拉宝图片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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