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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19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浉河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浉政〔2021〕21号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区政府相关各部门:

《浉河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浉河区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隐患概况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及主控因素,经核查,2021年全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20处,其中中型2处、小型18处。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类型为滑坡(16处)、崩塌(4处),分布区域位于董家河、浉河港、谭家河、柳林、东双河、十三里桥、金牛山等乡、镇、办事处辖区,直接威胁人数500余人,房屋100余间,威胁财产1000余万元。(附件1)

二、工作重点

根据我区的降雨特点和地质灾害发生规律, 6月1日至9月30日为重点防范期(以气象、自然资源部门发布为准)。预防的地质灾害种类主要是突发性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董家河、浉河港、谭家河、柳林、东双河、十三里桥、金牛山等乡、镇、办事处为2021年度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区域。本方案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20处,方案未列入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列入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要认真结合本地地质灾害发生特点和气象趋势预测分析,认真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在汛期到来之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城镇、学校等人口集聚区和交通干线等重要基础设施,以及位于山地丘陵区切坡建房地段周边的居民点、地质灾害多发矿区、水电工地等区域,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要确定具体防范范围,落实防灾措施,及时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要实行网格化管理,确定相关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做到责任无盲区。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监测预警制度、信息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汛期日常零报告制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要及时启动实施防灾应急预案,紧急撤离危险区域人员,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应认真履行地质灾害属地防治义务,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巡查和治理职责,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防范知识宣传培训,高度重视并加强基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和专群结合的辖区地质灾害监测体系。经排查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和公布防灾责任人与监测员,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落实防灾责任,做到“责任明确、隐患清楚、巡查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出现重大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要严格按照信息速报制度,及时上报区政府。

区矿管办要和气象、电信等部门加强协作,持续做好全区汛期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和手机及人防警报系统等,及时将地质灾害和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基层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巡查人和监测员。

(三)着力提高基层防灾能力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要进一步巩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基层防灾“五到位”建设成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28号)要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建设,保证资金投入,加大责任人、监测人专业培训和群众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着力解决地质灾害防治中存在的机构不到位、装备和经费不足以及群测群防体系中监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群众防灾意识不强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防灾能力。

列入全区202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的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机制,配备应急装备,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对威胁1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点要确保开展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保证信息畅通、应对正确、救援及时。

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等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责任,组织开展好本系统和分管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我区不发生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事件。

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要积极组织力量,加强对需要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核查落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工作。对因自然因素造成威胁农村居民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通过加强勘查治理、有序组织搬迁避让等途径妥善解决。对2021年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进行应急排险处置,消除险情,不能消除的要及时列入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计划。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监测和治理责任。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责任并确保安全。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及责任追究制度。

(五)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和地质灾害防治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科学防范地质灾害的知识,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土地日、防灾减灾日等重要纪念日,组织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识灾、避灾、减灾、救灾等知识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及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地质灾害防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内已确定的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地区进行一次调查。对发现的灾害危险点要登记,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对列入区级监测点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防灾预案、建立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附件2、3)并及时发放到受威胁的单位和人员手中,要切实将灾害监测落实到有关单位,同时明确具体负责人、监测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要编制本辖区的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矿管办备案。

(三)认真检查,解决问题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及矿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险情自查工作,自查重点是主要灾害点是否进行了监测,是否明确了监测责任人,是否制定了预警、应急和防灾避灾的措施。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能搬迁避让的要及时搬迁避让,对难以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重点加强监测,积极争取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加快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预警预报、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程管理等制度,加强应急制度建设,规范应急管理,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与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相适应的专项资金保障机制。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情况。

(五)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各乡、镇、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应急值班制,特别是加大节假日、双休日、夜晚和雨天应急值守,加强强降雨等极端天气下的监测预防,开展巡回检查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一旦发生地灾险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区应急管理局应急值班电话:0376-6652110,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汛期值班电话: 0376-6653669。

 

附件∶ 1.2021年度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统计表.docx

    2.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docx

    3.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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