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6 09:28 信息来源:信阳市科技局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
(一)申报范围
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有关规定,在信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018年认定通过的高企,至2021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审核,再提出认定申请。高企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分别最迟于7月7日、9月28日前将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技术部分、财务部分各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工作邮箱,同时向市科技局报送正式推荐报告。
二、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重大变化报告
(一)报告范围
1.更名,即企业仅发生名称变更,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2.重大变化,即企业发生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无论名称变更与否)。
(二)时间安排及要求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分别最迟于5月12日、7月30日、10月29日、11月30日前将高企变更申请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工作邮箱,同时向市科技局报送正式推荐报告。
三、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一)填报范围:截止2020年底我市有效期内的全部高企。
(二)填报方式:企业在“科技部政务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理入口进入,按程序填写2020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省认定机构。填报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前。
(三)注意事项: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企业,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督促辖区内企业真实、准确、及时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及申报企业认真学习和落实好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kjt.henan.gov.cn/2021/04-23/2131798.html)相关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做好服务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支持科技企业便利化办理业务的要求,优化服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营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良好环境。
(三)省、市科技部门从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五、联系方式
高企申报及更名联系人:陈小龙 陈 誉(电话0376-8093680)
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统计联系人:林 雨(电话0376-6338955)
工作邮箱:xyskjjgxk@163.com
工作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93号(信阳军分区对面)人防办三楼313房间
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服务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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