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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四水同治及城市供水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启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3 18:0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公告〔202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为实施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结合浉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拟征收81.1917公顷集体土地作为信阳市四水同治及城市供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启动征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信阳市四水同治及城市供水工程项目。

二、土地征收范围

涉及征收浉河区游河乡大塘村、李畈村、卧虎村、笃祜店村、堰口村、乔庙村;金牛山办事处和孝营社区、十里河社区,共2个乡镇(街道)8个行政村(社区)集体土地面积81.191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76.7752 公顷(耕地面积54.7017公顷)、建设用地面积2.0802公顷、未利用地面积2.3363 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实测为准)。

三、土地征收目的

为实施河南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安排游河乡和金牛山办事处分别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五、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游河乡和金牛山办事处分别组织信访、国土、司法等部门对该项目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六、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2、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村民,应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分别向游河乡、金牛山办事处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提出异议申请。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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