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信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的启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5 16:5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公告〔2021〕29号
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结合信阳市浉河区谭家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拟征收谭家河乡南湾村集体土地6.0470公顷,作为信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有关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和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保障内容和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发布启动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1、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谭家河乡南湾村集体土地总面积6.0470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
2、征收土地目的:拟作为工矿仓储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辖区谭家河乡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谭家河乡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村民,应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谭家河乡政府提出异议申请。
附件:信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勘测定界图.docx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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