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的启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9 16:2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公告〔2021〕78号
为实施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结合信阳市浉河区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双井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1年度浉河区土地利用计划,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拟征收金牛山街道办事处10.9867公顷集体土地、双井街道办事处3.6322公顷集体土地作为信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有关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和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保障内容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发布启动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2021年度第二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1、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十八里庙社区集体土地5.8166公顷、金牛社区集体土地5.1710公顷;拟征收双井街道办事处黄湾社区集体土地0.9080公顷、双井村集体土地2.7242公顷,共计14.6198公顷。
2、征收土地目的:拟作为工矿仓储用地(6.662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9577公顷)。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辖区乡(镇、办事处)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和双井街道办事处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应在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双井街道办事处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提出异议申请。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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