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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1年度第四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11:3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公告〔2021〕90号

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结合信阳市浉河区游河乡、双井街道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和董家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浉河区2021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浉河区拟农用地转用游河乡三官村、姚湾村、大塘村,双井街道办事处何寨村、双井村、冯湾村,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黄湾社区和董家河镇睡仙桥村、刘湾村及陈湾村集体土地作为信阳市2021年度第四十六批乡镇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有关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现将该批次农用地转用范围和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发布预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2021年度第四十六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

二、农用地转用土地范围和目的

1、农用地转用范围。拟农用地转用游河乡三官村、姚湾村、大塘村,双井街道办事处何寨村、双井村、冯湾村,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黄湾社区和董家河镇睡仙桥村、刘湾村及陈湾村集体土地总面积6.1976公顷。

2、农用地转用土地目的。集体农用地转用并使用。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浉河区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部门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游河乡、双井街道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和董家河镇分别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农户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如对该批次农用地转用有异议的被转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应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游河乡人民政府、双井街道办事处、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和董家河镇人民政府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浉河二分局提出异议申请。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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