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合作社项目进行变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25 15:1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信财预〔2018〕275号)要求,信阳市土门生态有机茶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实施合作社项目10万元,现无实施能力,为严肃项目纪律,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变更为信阳市浉河区秀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秀园合作社水肥一体化喷灌设施项目总投资14.3万元,其中:财政投资10万元,自筹4.3万元。
公示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4日,共7天。
特此公示。
浉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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