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使用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0 10:3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信阳市财政局、信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信财指(2022)89号),下达浉河区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26万元,现将资金使用办法通知如下。
一、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资金242万元。
由区委组织部用于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资金项目。其中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发展资金11个220万元,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1个22万元。具体为十三里桥乡左利村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用于发展产业项目、晏庙村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强湾村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项目;东双河镇左店村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响山村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游河乡乔庙村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用于道路修建项目;浉河港镇陡坡村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用于道路硬化项目、郝家冲村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项目;谭家河乡大桥村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凌岗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用于河道护坡硬化项目;董家河镇驼店村市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用于道路扩建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11个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发展资金,资金规模均为20万元。市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1个,资金规模均为2万元。
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84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用于我区产业发展项目,具体为十三里桥乡左利村丝瓜种植基地项目100万元、双井办事处何寨村智能仓储中心项目200万元、谭家河乡刘河村生姜种植项目18万元、游河乡出山村特种水产养殖建设项目46万元、董家河镇孔畈村苍术育苗基地建设项目20万元。
以上项目资金中,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逐年提高用于产业项目的资金占比,衔接资金投入到产业项目的比例达到60%以上。本次资金安排的项目要从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取,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安排项目资金。市级资金主要用于产业项目,兼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乡村振兴局要认真落实资金规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实际出发,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指导乡镇办做好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履行手续,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实施前、中、后期公示公开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突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强力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正常拨付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质量、进度。通过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达到扶持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帮扶低收入群众增收的作用。
信阳市浉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