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使用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8 10:2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文广旅局、有关乡镇办:
根据信阳市财政局、信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信财指[2022]124号),下达浉河区2022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78万元,现将资金使用办法通知如下。
一、文化振兴示范点建设费用30万元。
由区文广旅局用于文化振兴示范点董家河镇睡仙桥村建设费用30万元。
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48万元。
由区乡村振兴局用于我区产业发展项目,其中东董家河镇陈湾村花菇大棚基地建设项目资金规模50万元,柳林乡讲台村油茶种植项目资金规模100万元,浉河港镇龙潭村茶旅融合项目资金规模100万元,吴家店镇湖塘村集体经济稻渔综合种养项目资金规模50万元,吴家店镇聂寨村刘丫丫艾草制品有限公司艾草加工建设项目资金规模148万元。
以上项目资金中,为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别由区文广旅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办组织实施。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区财政局、区文广旅局、区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办要认真落实资金规划,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实际出发,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指导乡镇办做好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履行手续,强化项目管理。做好项目实施前、中、后期公示公开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突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强力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正常拨付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质量、进度。通过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达到扶持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资产、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帮扶低收入群众增收的作用。
信阳市浉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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