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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2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3 11:0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公告〔202241

为实施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结合信阳市浉河区双井办事处、谭家河乡、东双河镇、游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2年度浉河区土地利用计划,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拟征收谭家河乡等4个乡镇(街道)西双河村等4个农村集体土地0.5855公顷作为信阳市2022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有关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保障内容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2022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1.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谭家河乡西双河村集体土地0.1231公顷;东双河镇付河村集体土地0.1893公顷;双井办事处何寨村集体土地0.1268公顷;游河乡孔畈村集体土地0.1463公顷。

2.征收土地目的:拟作为商业服务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并安排辖区乡(镇、办事处)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谭家河乡政府、东双河镇政府、双井办事处、游河乡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应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谭家河乡政府、东双河镇政府、双井办事处、游河乡政府或信阳市浉河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

 

202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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