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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2-11-23 14:2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政务、人事、财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指导部门和地方统计法治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二)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统计设计管理股)。监测预警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核算全区及各乡、镇、办事处国内生产总值;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参与编制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开展全区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开展对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参与制定有关监测与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各乡、镇、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参与区政府目标考核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区地方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三)工业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能源和生态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区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贸易外经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服务业统计股。组织全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服务业统计数据;配合计算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和服务业企业做好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服务业统计分析监测。

  (八)人口就业与社会科技统计股(文化产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区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劳动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区科技研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各乡,镇,办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等按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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