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设置 > 直属事业单位 > 投资服务中心

职能介绍

发布时间:2022-11-23 14:2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服务的政策措施、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下达、监控督导和考核奖惩;负责全区招商引资运行及相关目标管理。

  (四)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活动和驻外招商机构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参加省市区招商引资洽谈活动;承办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联络、洽谈等工作。

  (五)负责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服务的对外宣传和政策信息的发布;谋划全区招商引资战略支撑产业及优势项目并对外发布;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招商引资信息;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库、资源库、专家库、项目库建设;参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洽谈和协调服务工作。

  (六)负责建立投资服务信息网络,加强与各地的信息交流,掌握招商引资动态,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招商引资的决策依据。

  (七)为外来投资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努力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投资服务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招商引资、投资服务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及教育培训。

  (九)负责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对口接待;参与全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接待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