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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发布时间:2022-11-25 12:4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所辖区农村集体土地政政地籍管理工作,受市局委托办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前期工作,承办辖区内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变更及日常地籍工作。

  3、配合市局承办土地“五统一”管理以及土地收购储备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按规定搞了土地复垦开发利用工作,确保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

  4、负责辖区的国土地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监察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各类国土地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上报,土地权属纠纷及信访等工作。

  5、负责因国家基本建设用地造成无地少地农民的农转非审查报批工作,配合市局做了对原划拔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和收取各种土地有偿使用工作。

  6、负责辖区内测绘管理,配合市局做好城镇国有土地市场监督检查及交易管理工作。

  7、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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