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浉河区林权抵押贷款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7 18:2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一、制定背景

  早在2009年7月,为适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中心支行、信阳市财政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阳监管分局、信阳市林业局出台过《信阳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信银发﹝2009﹞96号),从林权抵押的范围、条件、期限,贷款对象、基本条件,贷款程序,抵押登记,贷款用途、期限、利率、抵押率,监督管理6个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办法试行以来,国家和省先后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多次作出安排部署。2013年,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林权抵押贷款提出了要求。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3〕32号)对规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完善林权登记管理和服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出具体要求。2017年12月,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57号),对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完善林权评估机制、建立林权收储机制,完善担保和处置方式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57号)

  三、制定过程

  信阳市浉河区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伴随着集林权制度改革及深化,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在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相关规定过程中,浉河区积累了大量经验。2016年10月,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法定由信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登记,当时,由于登记机构刚成立,暂未开展林权类不动产登记,2018年7月,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处于停滞状态。2022年5月,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体林经营权流转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信阳市浉河区确定为全省10个集体林经营权流转试点县区之一,以创新林权抵押贷款融资模式为重点,建立林权抵押贷款担保中心,重启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浉河区林茶局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借鉴浙江、江西等省市做法,结合浉河区实际,草拟了《办法》初稿。8月,《办法》在浉河区林茶局系统内部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修改,9月发布在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hihe.gov.cn/),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10月11日,浉河区政府牵头组织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林茶局、区金融办、区发展投资公司、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现场就《办法》进行修改完善。10月29日,《办法》经浉河区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11月7日,《办法》由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印发。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 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林权抵押贷款担保采取的方式和主要支持对象。

  第二章林权抵押贷款担保条件 明确了借款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以及用于林权抵押贷款担保的森林资源资产范围。

  第三章林权抵押贷款担保程序 规范了提出贷款、申请担保,调查核实、评估价值,接受委托、确认担保及落实反担保手续、放款行为,对贷款人和担保中心提出了风险防范要求,同时对特殊项目评估、抵押林权投保受益和抵押林权做出限制要求。

  第四章抵押资产的处置和管理 违约风险出现后,对林权抵押资产的处置在程序上进行规范,对处置林权做出特殊管理规定。

  第五章担保额度及风险补偿 《办法》对林权抵押贷款担保额度的限制,是基于浉河区多年的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经验积累,100万以内的林权抵押贷款额度是最安全和不易发生违约风险的额度。

  第六章附则是对《办法》的解释和施行日期作出的规定。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区林茶局

  联系方式:0376-665360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