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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发布时间:2023-02-22 17:36 信息来源:区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一)组织拟订全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区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信息采集管理工作。

  (三)统筹协调行业帮扶工作,动员组织推动社会帮扶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帮扶工作。

  (四)参与制定全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配合有关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等工作,做好项目库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产业帮扶相关政策,协同推进金融帮扶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区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九)负责组织全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督查巡查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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