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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发布时间:2023-02-23 09:05 信息来源:浉河区机关事务中心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1、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管理和监督。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有关规定,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区级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监督区公共机构年度节能目标的实施,并予以综合考评;加强与上级节能部门及民间相关组织的协调和联系。

  2、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区直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本区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报请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区行政办公区的房地产和公共设施的管理、开发、建设。具体承担区四大班子机关及区直部门办公用房、公共设施的规划、征地、设计、施工、分配、调整和修缮管理工作。

  4、负责区行政办公区的水、电、暖和文印、会务中心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5、协助财政部门对区级机关、区直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购置、处置、更新和资金管理工作,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6、负责区四大班子领导和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具体承担区行政办公区及住宅区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消防、院容院貌、环境卫生、绿化及公共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

  7、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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