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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发布时间:2023-03-07 11:21 信息来源:浉河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一)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检测预警,强化动态监管,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根据区级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区级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四)拟订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区级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拟订区级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区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区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五)研究提出区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区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六)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管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区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储备粮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储存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及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区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区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收购企业资格备案以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级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拟订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区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有关规划和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粮食和物资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粮油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工作。

  (九)根据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政策性粮食储存、流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指导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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