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信阳市浉河区企业住所 (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11:39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征求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试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的通知》(豫工商〔2018〕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创造力,确保信阳市浉河区经济稳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信阳市浉河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文本和起草说明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在2023年5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来信请寄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股收,信封右上角请注明“信阳市浉河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意见征集”。
二、将意见和建议发送电子邮箱shzcg003@163.com
三、将书面意见和建议送至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股203室。
特此公告。
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试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的通知》(豫工商〔2018〕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创造力,确保信阳市浉河区经济稳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通过在我区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真正着力为企业减负,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负面清单和信用监管模式,全面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我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和社会共治监督,做到放得开、管得住,管得好,统筹处理好促进创业与保障社会管理秩序之间的关系,切实推进浉河区社会经济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一)起草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试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的通知》(豫工商〔2018〕35号)等。
(二)起草过程
2023年4月7日,《信阳市县区2023年一季度营商环境考核方案》印发后,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目前我区营商环境工作实际情况,于4月11日完成了初稿起草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是《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共分五部分:1.实施的目的和意义;2.适用的范围和形式;3.责任和义务;4.流程和条件;5.具体要求。
二是两个附件:1.信阳市浉河区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登记承诺书;2.信阳市浉河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负面清单。
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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