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农机中心关于确立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补助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7 16:4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按照信阳市财政局、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的通知》(信财指〔2023〕168号)文件精神,浉河区农机中心对申请补助资金的经营主体进行了调查核实,确立浉河区宏大农机专业合作社为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的补助对象,特此公示!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浉河区农机中心提出说明。
公示时间:2023年 7月7日-7月 13日
联系电话:0376-6653111
浉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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