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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财政局关于区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10:47 信息来源:浉河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浉河区审计局审计组于2022年2月11日起,对区财政局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区财政局现将审计组反映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21年浉河区财政局预算科在年初预算编制时,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报表各项数字为0。

  回复:2022年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2022年财政预算决议,其中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0000万元,支出预算10000万元,主要是浉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金牛山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国有资产经营产生收益。

  2.地方补贴23000万元未列入预算

  2021年由于地方财力不足,地方补贴(目标和健康修养)经测算23000万元未列入支出预算。

  回复:政府预算列入地方补贴23000万元,但因财力不足,未批复预算,2022年此项内容已列入预算。

  3.没有编制和报批预备费动用方案

  2021年度,区预算科年初编制预算时,预备费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9787万元的2.3%,计提6000万元,未见预备费支出及预算明细。

  回复:2022年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大会通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区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缺口、教育、节能环保等支出。

  4.往来账户长期未清理

  (1)区财政局国库科总预算账2021年末显示:①“借出款项”科目截至2021年底70项合计金额26365.6万元三年内未发生变化;②“其他应付款”科目截至2021年底17项合计金额44325.5万元三年内未发生变化;③“其他应收款”科目截至2021年底231327万元,三年内未发生变化。

  (2)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专户账2021年末显示:①“其他应收款”科目截至2021年底25项合计金额21886.5万元三年内未发生变化;②“其他应付款”科目截至2021年底2项合计金额1700万元,三年内未发生变化。

  (3)区财政局支付中心自有资金账2021年末显示:“暂付款”科目截至2021年底43项,合计金额6781.24万元,十年内未发生变化。

  (4)区非税收入管理局提供的2021年明细账显示:“借入款项-建行贷款”科目截至2021年底有700万元,六年内未发生变化;“借出款项”科目截至2021年底有25家单位1267.19万元,长期挂账未归还。

  回复:(1)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国库科总预算账“借出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已清理491024282.09元,余额73686038.48元。

  (2)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国库科财政专户账“其他应收款”已清理166442200元,余额为52422799元。

  (3)截至目前,区财政局支付中心自有资金账“暂付款”已清理67086098.68元,余额797369.17元。

  (4)截至目前,区非税收入事务中心明细账“借出款项”已清理18家共计3881900元,余额8790000元,后续继续清理中。

  5.应拨未拨财政资金

  (1)截至2022年4月20日,区财政局应拨未拨2021年度专项资金43531.32万元,其中:①政法科应拨未拨专项资金373.5万元; ②社保科应拨未拨专项资金41.61万元; ③企业科应拨未拨专项资金20.4万元;④教科文应拨未拨专项资金4004.06万元;⑤金贸科应拨未拨专项资金772.96万元;⑥经建科应拨未拨专项资金26086.06万元;⑦农业科应拨未拨专项资金12232.73万元。

  回复:截至目前,已拨2021年度专项资金13040.49万元,未拨30492.83万元。①政法科截至目前已支出130.33万元,应拨未拨2021年度专项资金有:信财指〔2021〕95号2021年度选调生到村工作资金4.86万元,信财指〔2020〕531号提前下达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36.79万元,信财指〔2021〕506号下达2021年司法行政机关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信财指〔2021〕44号严乡强村育新专项资金59.53万元,信财指〔2021〕253号2021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法律援助补助资金32万元。应拨未拨专项资金合计243.17万元。

  ②社保科2022年4月19日拨付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市级配套资金13.41万元。2021年度义务兵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30.2万元已由区级资金配套,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再拨付,要求以后年度作为存量收回。

  ③企业科2021年度应拨未拨专项资金20.4万元,属信财指(2021)138号文2020年烟草业转型升级明星商户奖励资金,已于2022年6月通过区工信局拨付给烟草商户。

  ④教科文2021年应拨未拨专项资金,属当年的上级专项指标,当年已将专项资金额度下达到各部门预算单位。2021年应拨未拨专项资金4004.06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1967.73万元,剩余部分2036.33万元,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项目,项目类别繁多,项目实施进展不一。因工程尚未完工,或没有进行检查验收,或没有进行预决算等等。没有达到支付条件,故实际尚未拨付。

  ⑤金贸科2021年金贸科未拨资金共计772.96万元,现已经拨付2021年稻谷补贴资金289.02万元,2021年省级外经贸专项支持外贸外经发展项目资金92.5万元,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312.07万元。未拨资金余额79.38万元。

  ⑥经建科2021年度应拨未拨专项资金26086.06万元:截至目前经建科已拨付2021年度专项资金4552.22万元,余21533.84万元未拨付。主要是涉及交通、发改(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基础设施建方面资金。因项目实施进展不一,有的仍在建设中,有的才刚启动。因工程尚未完工,没有进行检查验收,没有进行预决算评审,没能及时提供相关报账资料。待收到报账申请拨款资料后,按审批程序及时办理。

  ⑦农业科已拨付5662.82万元,余6569.91万元持续拨付。

  (2)区财政局应拨未拨2020年专项资金12584.28万元,其中:①经建科应拨未拨金额10104.59万元;②企业科应拨未拨专项资金167.6万元; ③教科文应拨未拨专项资金2214.03万元;④政法科应拨未拨专项资金98.06万元。

  回复: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已拨2020年专项资金1211.78万元,未拨11372.5万元。①经建科2020年度经建科应拨未拨专项资金余额为10104.59万元。2020年度经建科应拨未拨专项资金主要是涉及交通、发改(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基础设施建方面资金。因项目实施进展不一,有的仍在建设中,有的才刚启动。因工程尚未完工,没有进行检查验收,没有进行预决算评审,没能及时提供相关报账资料。待收到报账申请拨款资料后,按审批程序及时办理。

  ②企业科应拨未拨2020年专项资金167.6万元,其中信财预(2020)320号文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已于2022年5月通过区工信局拨付给信阳祥云茶业有限公司,还有67.6万元,按照浉财预(2022)5号文,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财政统一收回。。

  ③教科文2020年应拨未拨专项资金,属当年的上级专项指标,当年已将专项资金额度下达到各部门预算单位。2020年应拨未拨专项资金2214.03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1072.79万元,剩余部分1141.24万元,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项目,项目类别繁多,项目实施进展不一。因工程尚未完工,或没有进行检查验收,或没有进行预决算等等。没有达到支付条件,故实际尚未拨付。

  ④政法科截至目前已经支出38.99万元,应拨未拨2020年度专项资金有:信财指〔2020〕14号严乡强村育新专项资金25万元,信财指〔2020〕289号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5.07万元,信财指〔2020〕289号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9万元。应拨未拨专项资金合计59.07万元。

  6、应清理未清理存量资金11526.46万元

  区财政局应拨未拨2019年及以前年度专项资金11526.46万元,其中:①经建科应拨未拨金额10947.62万元;②企业科应拨未拨专项资金30万元; ③教科文应拨未拨专项资金471.52万元;④政法科应拨未拨专项资金77.32万元。

  回复:截至目前,区财政局2019年以前年度专项资金已拨5337.90万元,未拨6188.56万元。①经建科2019年以前度专项资金已拨5178.02万元,应拨未拨金额5769.6万元:原因1、是浉河区财政困难,资金紧张;2、是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面广,项目多,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有的工程尚未完工,有的没有进行检查验收,有的没有进行财政决算评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报账资料。科室收到报账申请拨款资料后,按审批法定程序及时办理。

  ②企业科2020年以前度未拨付专项资金30万元,为 2019年第二批省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经费—信财指(2019)227号文为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总额30万元,已于2021年5月通过区工信局拨付给信阳谷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信阳创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③教科文科2019年及以前年度应拨未拨专项资金,属当年的上级专项指标,当年已将专项资金额度下达到各部门预算单位。2019年及以前年度应拨未拨专项资金471.52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52.56万元,剩余部分418.96万元,将根据浉财预[2022]2号文件要求,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④政法科目前已支出的有:信财指〔2019〕17号严乡强村育新资金7万元,信财指〔2018〕20号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2万元,信财指〔2019〕484号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2万元, 信财指〔2019〕151号2019年度司法行政机关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6万元,信财指〔2019〕254号政法纪检检查转移支付资金0.32万元。应拨未拨专项资金余0万元。

  7.非税收入727.39万元未及时入库

  2021年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办上缴区非税局2019年至2020年公租房租金收入727.39万元,其中:2019年116.27万元,2020年611.12万元。上述资金应于2019年及2020年当年年底及时解缴国库,但于2021年1月才解缴国库。

  回复:浉河区房产服务中心已对此问题写了情况说明,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上缴,及时到计财科确认收入,不再发生类似情况。非税中心加强对预算单位监督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利息收入应记未记基金本金

  2021年区财政局国库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账明细账显示,“暂存款 ”科目贷方余额15171.59元,该资金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原银行定存过渡账户利息收入。

  回复:2021年区财政局国库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明细帐显示“暂存款”科目贷方余额15171.59元,该资金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原银行定存过渡帐户利息收入,该笔利息收入连同2022年第一季度利息11.37元(共计15182.96元)一并于2022年4月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本金帐户。

  9.未按规定期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区非税收入管理局2021年凭证显示,浉河区哈敦幼儿园、哈敦学校上缴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总计60万元。经延伸调查发现,浉河区教育局与区哈敦幼儿园、区哈敦学校房屋(原成功幼教中心)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显示,浉河区哈敦学校租用区教体局位于解放路2号办公场地用于开办小学、幼儿园,租用时间为40年,即从2006年7月1日至2046年7月1日止。

  回复:非税收入事务中心已通知教体局限期整改。

  10.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抽查2021年浉河区三五八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运营项目,该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信阳市安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59.43万元,2021年5月区民政局与信阳市安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浉河区三五八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运营项目合同,同年7月区民政局、信阳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与信阳市安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书。经核实,2021年11月信阳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支付信阳市安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设施设备款215.66万元,占合同总金额的60%,达到合同付款要求。截止2022年4月2日,信阳市安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设施设备均未采购到位,时间长达4个月,超过合同要求“工期为60个日历天数,自合同共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工程全部竣工交付使用”。2022年4月18日信阳市安寿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才支付设备供应商15.5万元。

  回复:浉河区三五八养老服务中心的建立第一阶段是进行主体建设,由湖东办事处招标没有通过采购办备案;第二阶段是配置设施设备,项目名称是“浉河区三五八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运营项目”,由民政局招标通过采购办进行项目备案。第一阶段主体建设工作因环境整治和疫情的影响导致工期延长,致使第二阶段设施设备运营项目无法正常进场安装(电梯、家具、厨房设备已签合同,并支付订金)。现通过和湖东办事处一起协调工程建设进度,同时对民政局进行督导,第二阶段的设备、货品都已安装到位。2022年6月9日财政局支付该项目合同款132万元,项目于2022年6月25日全部完工,6月30日进行了揭牌仪式,是7月5日由蔡松涛书记带队观摩浉河区的迎检点之一!

  11.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区财政局于2021年12月成立绩效评价股,根据绩效评价股提供的2020年重点项目评价报告及2021年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表及绩效监控报告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项目自评依据不完整,评价结果不准确;(2)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细化、量化程度不足;(3)预算执行率低,资金结余比例太高;(4)部门和单位预算收入未全面纳入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水平不高;(5)部门和单位相关绩效管理人员绩效管理认识及专业素质有待提升;(6)预算单位绩效评价打分较随意,无相关资料支撑;(7)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限不明确,绩效目标设定不明细。

  回复:我局预算绩效管理股2021年11月刚成立,制度和管理要求尚在逐步完善中,预算绩效管理股成立后,先后出台7个关于绩效管理的区级制度性文件,2022年2月区委区政府两办印发了《浉河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文件落实预算绩效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区财政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2022年2月和4月先后组织2次全区范围内的预算绩效实务操作培训,营造了绩预算效管理良好氛围,二是各预算部门单位建立内部专业的绩效管理机构和队伍和人才。三是提高认识,整合资源,将业务骨干充实到预算绩效管理队伍中来,切实发挥项目责任人责任,理顺单位内部业务流程和管理责任。

  2、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工作要求。区直各部门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及制度体系,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健全部门内部绩效管理工作业务流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3、落实问责办法,加强结果应用。一是进一步细化问责标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二是将结果应用纳入财政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各部门单位是否加强结果应用,对未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应用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

  4、规范预算编制。在预算审核的时候,要求预算部门单位按照资金性质,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以便于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

  12.区政府采购项目欠款15718.01万元。

  根据浉河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21年12月底,区政府采购项目欠款,共28个单位,合计15718.01万元。其中:2021年4514.70万元,2018-2020年11203.31万元。例如:信阳市第一高中学微机房采购项目,供应商为信阳市金麦电子有限公司,2017年即签订合同,总金额74.76万元,直至2021年才支付总金额60% 的44.76万元尾款。

  回复:截至目前,已拨付了3533.41万元,剩余12184.6万元,我局将积极筹措资金化解:一、资金拨付计划:1、针对已在政府采购专户的采购款,采购办将积极筹措资金,逐一支付给供应商;2、针对由采购单位自行支付的采购款,采购办将进行继续跟进,督促采购单位抓紧时间完成付款流程和手续,尽快付款给供应商。二、下一步工作:一是我们将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要求各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结合部门预算及其他资金安排支出实际情况,结合考虑采购单位下年度工作实际需要,预测单位各方面资金来源,充分发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精神,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政府采购。二是要求采购单位严格落实“非必需不采购”。对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需求进行核查,对不影响正常办公因老旧产生的政府采购需求提醒单位要厉行节约,执行“刚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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