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浉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1 17:07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我委起草了《浉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此次征集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9月1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9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信阳市浉河区区政府办公楼2号楼302室(邮编:464000,联系电话:665230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zcyk@163.com政务邮箱,并在邮件标题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登录浉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政民互动”—“民意征集”—“信阳市浉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浉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页面填写并提交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公告。
起草说明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令第1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明确项目管理中各部门职责,确保信阳市浉河区经济稳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制定《浉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是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投资决策、实施和监管机制,有利于全过程监管政府投资项目,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切实推进浉河区社会经济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一)起草依据
《政府投资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
《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令第19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起草过程
《政府投资条例》和《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政府令第196号)发布后,区政府要求区发展和改革委负责起草《浉河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规范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于2023年8月11日完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分五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五章项目资金管理。第六章项目管理及竣工验收;第七章项目监督检查;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则。
浉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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