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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3 15:2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为做好我区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现就遴选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教育培训、农业技术培训);

  (二)愿意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在农民培训中无不良记录;

  (三)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必要的教学场所、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现代化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场所或合作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地培育档案;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学员能力和相关教学、管理经验;具备与培育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五)熟悉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并取得较好业绩与好评、培训经验丰富及在我区已备案的培育机构优先遴选。

  二、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培训实施方案及资质要求等。材料按照要求编排目录,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于2023年8月28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一式叁份送达或邮寄至我局,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三、遴选程序

  1.资料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的培育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育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2.专家评审。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初审合格的培育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3.培育机构确定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下达我县培育任务及培训专业情况,并结合各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培训能力等实际情况,将培育任务分解到各培育机构,区农业农村局与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签订培育合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8月28日。

  2.报名地址:浉河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浉河区民族胡同原农技站家属院)

  联系人:杨信辉 0376-6652698

  邮 箱:shqnjz@126.com

  附件:2023年浉河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

附件 2023年浉河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信阳市浉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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