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振兴任务)对接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11:3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董家河镇、浉河港镇、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信阳市财政局、信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信财指〔2023〕204)号,下达浉河区2023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55万元,现将上述补助资金对接项目通知如下:
一、区人社局负责实施的外出务工就业交通补助项目,使用衔接资金5万元。
二、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的支持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使用衔接资金350万元,分别为:
1.董家河镇陈湾村大别山花卉基地建设项目,对接资金55万元。
2.董家河镇黄龙寺村九湾组白茶晾晒设备购置项目,对接资金55万元。
3.浉河港镇陡坡村芳香茶叶合作社茶叶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对接资金80万元。
4.浉河港镇白庙村信阳茗山茗水实业有限公司茶叶生产厂房建设项目,对接资金80万元。
5.浉河港镇街道居委会信阳鑫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茶叶生产建设项目,对接资金80万元。
三、此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对支持项目物化资产部分进行扶持。项目按照《信阳市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意见》(信乡振〔2021〕8号)要求纳入项目库管理,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等。项目建成后,按照《信阳市浉河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浉乡振〔2021〕7号)规定,明确产权归属,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审计。享受支持资金的经营主体,要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联农带农机制。
四、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及公示公告,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信阳市浉河区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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