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3年度第七十四批乡镇农用地转用的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0 15:3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政府研究,现发布土地使用预公告:
一、拟转用并使用土地的范围
拟转用并使用地块位于柳林乡红檀树村、讲约台村,总面积1.597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
二、拟转用并使用土地目的
拟转用并使用地块作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企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区政府安排柳林乡人民政府,对拟使用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柳林乡人民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使用土地补偿安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五、其他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2.如对该批次转用有异议的被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应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本次涉及的柳林乡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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