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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3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15:5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为实现公共利益需要,结合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浉河港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3年度浉河区土地利用计划,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拟转用并征收浉河港镇等2个乡镇郝家冲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0.8811公顷,作为信阳市2023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范围、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发布预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2023年度第五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1.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董家河镇胡湾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3947公顷;拟征收浉河港镇郝家冲村集体土地总面积0.4864公顷。

  2.征收土地目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安排董家河镇人民政府、浉河港镇人民政府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董家河镇人民政府、浉河港镇人民政府分别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的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村民,应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董家河镇人民政府、浉河港镇人民政府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申请。

  特此公告。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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