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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023-00212 失效时间 有效
发文机关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6日
标  题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浉政〔2023〕28号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SSHD-2023-ZF004

各乡、镇、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信法政办〔2023〕17号)要求,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截至2023年8月31日之前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共涉及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42件,其中决定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的15件。

  二、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保留继续有效)

             2.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废止)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保留继续有效).doc

附件2: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废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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