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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3年度第二十九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11:2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和孝营社区、十里河社区:

  为实施公共利益的需要,浉河区人民政府拟征收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和孝营社区、十里河社区集体土地11.1210公顷,作为信阳市2023年度第二十九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2023年度第二十九批乡镇建设用地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1.拟征收土地范围: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和孝营社区集体土地7.0067公顷(其中耕地0.9804公顷、林地5.7013公顷、其他农用地0.1733公顷、建设用地0.1517公顷);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十里河社区集体土地4.1143公顷(其中耕地0.3586公顷、园地0.0773公顷、林地3.3859公顷、其他农用地0.1077公顷、建设用地0.1848公顷)(具体以实测为准)。

  2.拟征收土地目的:公共设施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

  土地现状为农用地(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和孝营社区补偿标准为63.00万元/公顷;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十里河社区补偿标准为76.50万元/公顷。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信政〔2023〕1号)规定执行。

  五、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我区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1.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756.1661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453.6997万元,安置补助费302.4664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717.8049万元,浉河区已将社保费用足额缴纳至社保专户,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出具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到位的审查意见。我区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

  3.拆迁安置。该批次用地涉及拆迁,浉河区人民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已与被拆迁群众100%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做好被拆迁群众补偿安置工作。

  4.就业安置。浉河区内各企业招收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征地农民。

  六、其他事项

  1.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如对地上附着物数量或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金牛山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申请,金牛山街道办事处在接到异议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确认。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申请的,其补偿内容以金牛山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结果为准。

  3.凡从公告之日起,抢栽、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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