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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信阳市浉河区星航宾馆等3家创业主体申请“两类人员”创业开业补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5 15:4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程序和办事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8〕79号)关于开业补贴的规定,通过材料审核、身份核查、创业项目实地调查,现对信阳市浉河区星航宾馆等3家创业主体申请“两类人员”创业开业补贴进行公示。

  1、信阳市浉河区星航宾馆 法人:张志刚

  2、信阳市浉河区赵艳超百货店 法人:赵艳超

  3、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义源农副茶叶家庭农场 法人:李义昌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9日止。

  监督电话:0376-6692825

  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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