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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使用和疫苗流通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1-23 16:3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使用和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持续提升检查能力水平,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按照市局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和疫苗流通使用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此次专项检查以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药品购进来源为重点环节;以核查票、证、账、货、款是否相符为重点内容;以疫苗、医保高值药品、贵细中药饮片等药品为重点品种。

  1.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药品的购进渠道;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处方药是否按规定销售、有无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个别药店个别药品未按条件储存,药品与非药品混合存放情况。未发现有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情况,个别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现象。

  2.药品使用单位。重点检查了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储存情况。通过检查发现,个别药品使用单位个别药品未按条件储存,药品验收记录不完善。暂未发现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发现有未经批准擅自配制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发现有使用过期药品的行为。

  3、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浉河区共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和29家接种单位。重点检查了冷链设施设备,冷藏保管制度是否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检查疫苗供货方及委托配送方的资质是否齐全。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等资料;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是否及时扫码上传疫苗追溯信息;疫苗储存、运输是否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查验温度监测记录等。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疫苗验收记录项目不全、注射用水未按要求储存等问题,对检查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在这次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12人,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35家,其中网络销售药品4家。检查中发现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共11家,下达责令改正11份。检查药品使用单位171家,下达责令改正6份,暂未发现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发现有未经批准擅自配制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发现有使用过期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接种单位29家,个别单位存在疫苗验收记录项目不全、注射用水未按要求储存等问题,对检查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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