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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医保局完成2023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综合评价暨年度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4-03-19 10:3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提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质量,自2024年元月起,浉河区医保局启动2023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综合评价暨年度考核。

  科学制定考核标准。本次考核依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办法(试行)》(豫医保中心〔2022〕54号),按照定点医药机构提供的医药服务类别,紧密结合服务协议,主要对定点医药机构内控管理、目录管理、就医管理、服务管理、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集中采购落地情况、信息系统管理、日常管理、“双通道”管理、违规行为查处等方面进行开展考核。

  全程规范开展考核。抽调局机关相关股室和经办机构业务骨干组成6个考核工作组,采用现场核查方式对全区316家定点医药机构量化评分。同时加强对考核工作的全程监督,要求考核人员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细致、全面、准确、统一进行考核,客观公正记录现场考核情况,检查组人员与被检查单位人员双方当场签字确认。

  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医保付费、稽核检查、年终清算、考核预留金退还、医保资金预付、定点医药机构信用等级评价与管理、协议续签和终止等挂钩,激励医药机构加强自我管理,发挥医保对医药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区医保局 余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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