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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取消调整新增承接一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9 14:4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浉“放管服”组办〔2023〕22号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31218》、《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相关职能下放辖区会议备忘录》和《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职能下放辖区确认书》,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取消或部分取消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10项、调整或部分调整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11项、新增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211项、承接市级下放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12项。

  区直各有关政务服务部门要做好取消、调整、新增、承接政务服务业务办理事项的衔接落实和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做好权力清单的调整和对外公开工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附件:取消调整新增承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244项).docx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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