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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9期)

发布时间:2024-12-23 16:2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2024年第9期)

  近期,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豆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方便食品、酒类、饮料、乳制、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14大类食品2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浉河区阳光童星幼儿园使用的1批次圆碗,大肠菌群检出/50cm²,标准规定限量值为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2、信阳市浉河区唐豆调味品店销售的1批次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₁检出值为127μg/kg,标准规定限量值为≤20μg/kg,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docx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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