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5-01-06 11:1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 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讨论并决定本辖区重要事项。
2.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 员队伍建设,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 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街道单位的干 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4.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众团体工作的领导,支持 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5.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 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 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6.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发展情况的收集、统计,企业服务协调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财务、信息化、商务、 金融服务、农村水利等工作。
7.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物业管理监督、 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8.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 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10.推进社区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完善基层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11.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12.根据授权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和便民服务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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