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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发布时间:2025-01-07 15:2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实施方案,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健全全区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区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区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拟订全区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实施意见;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浉河区工作或定居的意见;组织拟订全区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意见;拟订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办法。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区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员促进就业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

  中共浉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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