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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5-01-08 10:0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谭家河乡设下列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区级党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改革办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乡风文明、创建等工作。对应区级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区级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商务、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区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乡村振兴、水利、林业等部门。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区级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区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信、信访等部门。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决定,以乡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区级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区级行政审批和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区级应急管理部门。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区级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十一)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区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

  监察专员办公室为区监察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与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名称。

  人大、纪检、武装部和群团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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