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周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4 11:0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浉政任〔2022〕3号
各乡、镇、办事处,新申办事处筹建处,区政府各部门:
区政府研究决定:
周南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穆海港同志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周耀东同志信阳市浉河区湖东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聚里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湖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叶贻亮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新申街道办事处筹建处主任;
免去陈建普同志信阳市浉河区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琴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志尧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兵同志任信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浉河大队队长;
陈礼斌同志任信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浉河大队队长;
免去伍斌同志信阳市浉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彬同志信阳市第二中医院院长职务;
向家伟、程勇二位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新申街道办事处筹建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璐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卫生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林权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袁德坤、蔡冠儒二位同志任信阳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信阳市浉河区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陶明武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邮政业和电商物流中心副主任职务;
余炳国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委区政府接待中心)副主任职务;
严亮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支付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财政投资公司经理职务;
陈家华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财政投资公司经理(试用期一年);
熊国利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程凡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规划师(试用期一年);
周国林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胡文远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林业和茶产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祁国富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超同志任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浉河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华艳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正科级);
唐华同志任信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浉河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曾庆轩同志任信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浉河大队副队长;
陶爽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水产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以军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余克锋、张建二位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乃辉同志任信阳市精神病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翔泽同志任信阳市第二中医院副院长,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妇幼保健院(信阳市浉河区生育健康服务中心)院长职务;
胡宝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妇幼保健院(信阳市浉河区生育健康服务中心)院长(试用期一年);
朱强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磊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检验师;
苏锐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队长职务;
黄勇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车站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肖正军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权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周森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晓军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里墩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青兵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徐飞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东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永生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金牛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吴亭亭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井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袁庆玲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十三里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井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黄梅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游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冯兰兰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谭家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谭家河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张苹远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家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吴家店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高超、章秀萍二位同志任信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浉河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迎宾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农村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
王小红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农村经济调查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丁雷荣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闵洋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主任,免去其信阳市浉河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尹鹃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林权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晓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谢克楠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红勤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中心主任;
郑世强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机关事务中心(区委区政府接待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芳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邮政业和电商物流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提名李青原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红十字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提名钟仁勇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梅龙俊同志任信阳市浉河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娜同志信阳市浉河区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科长职务;
免去余晓伟同志信阳市浉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良书同志信阳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信阳市浉河区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副校长职务;
免去邱淮同志信阳市浉河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伟同志信阳市浉河区财政支付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彬、万争二位同志信阳市浉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余海燕同志信阳市浉河区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苏玉军同志信阳市浉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威同志信阳市精神病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马卫东同志信阳市浉河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宏华同志信阳市浉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海建同志信阳市浉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何建刚同志信阳市浉河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汪润同志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烈纯同志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双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任辉同志信阳市浉河区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秋云同志信阳市浉河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提议免去胡景同志信阳市浉河区红十字会副会长职务。
以上提名提议的任免,请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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