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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5-01-14 15:0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负责机关文秘、督查督办、印鉴管理、机要保密、档案、文印、信访工作;牵头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及有关表彰活动;承办相关新闻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方面的职责,负责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及离退休干部工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和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执行计划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费的使用情况;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贯彻落实城乡社会救助政策,并结合实际提出社会救助标准的意见、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城乡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和临时救助工作;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等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三)区划地名股。负责编制全区行政区划调整规划;负责撤乡建镇的考察、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城乡地名规划;推广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负责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数据库建设和地名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地名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浉河区区划地名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

  (四)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协助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的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区民政局行政审批工作。

  (五)社会事务股。组织实施婚姻、殡葬管理、残疾人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担全区的婚姻登记,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协调跨区县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区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流浪乞讨救助服务机构安全和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六)养老服务股。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研究提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七)慈善事业促进股(儿童福利股)。拟定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的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研究提出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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