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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12-25 16:4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行政工作;协助局领导对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音像档案、机要、保密工作和上级领导批示件的催办、查办等工作;负责行政后勤管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系统内计划财务工作和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各类装备计划、配备、保养、更新等工作;负责系统内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政策宣传教育、新闻宣传、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舆情应对;负责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党建和局总支的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和二级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协助做好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绩效考核工作。

  (三)公用事业股(行政审批股)。指导全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市政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资质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本辖区管理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负责浉河区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审批;负责浉河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造各种管线和杆线的审批;负责浉河区城市规划区内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服务的审批;负责浉河区城市规划区内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置、砍伐、移植树木、排水、市政设施建设施工的审批;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扬尘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的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督查室)。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代理工作;负责局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局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权钱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市政管理股。负责全区城市市政行业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扩建、大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投资计划;负责招投标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市政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工程管理工作,组织工程图纸会审;负责中心城区城市创建、百城提质工作;负责数字城管网格信息录入及管理;负责黑臭水体治理、城市防汛、城市内河河长制等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工会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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