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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12-23 17:21 信息来源: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分局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一)办公室(党建、宣传教育科)。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安全及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起草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报告、讲话;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网管理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浉河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财务科(内部审计科)。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及方向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单位财务管理、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水生态环境科。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市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水功能区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治理工作。

  (四)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移动源污染监管科)。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划定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指导相关政策、规划、规范的落实;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制定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政策、标准和宣传工作;拟订大气移动源(含机动车)污染防治地方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大气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五)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环境应急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方案及规范,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调度、协调处置和预案管理、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组织编制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事发地政府开展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

  (七)环境监测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和预测预警,负责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负责监测数据核查相关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点位的设置,负责社会环境监测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环境监测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拟订全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核技术利用项目、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等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八)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承担全区政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负责非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全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负责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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