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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管情况

发布时间:2024-12-31 16:0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为全面贯彻《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根据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信阳市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信市监办〔2024〕26号)文件要求,深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规范药品经营活动,强化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管,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方案并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此次专项检查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等为重点区域;以药品购进来源为重点环节;以特殊管理药品、疫苗、血液制品、常用及高值集采中选药品、细胞治疗药品、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为重点品种。

  1、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了降糖类、心血管类等医保高值品种的购进渠道;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进、储存及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情况;执业药师在岗情况、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共检查药店55家,通过检查发现存在个别药店药品未按条件储存,药品与非药品混合存放情况。未发现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在这次检查中我局当场责令改正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

  2、药品网络销售企业:重点检查销量异常增长的品种购销情况,零售配送质量管理的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违规销售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等情况。共检查网络销售企业12家,暂未发现有违规网络销售药品的行为。

  3、药品使用单位。重点检查了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储存情况。共检查药品使用单位72家,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使用单位个别药品未按条件储存、已下达责令改正2份,均已整改到位并通过复核。暂未发现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发现有使用过期药品的行为。

  4、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浉河区共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和29家接种单位。重点检查了冷链设施设备,冷藏保管制度是否符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检查疫苗供货方及委托配送方的资质是否齐全。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等资料;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是否及时扫码上传疫苗追溯信息;疫苗储存、运输是否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查验温度监测记录等。通过检查发现,2家单位存在冷藏柜温湿度计未放置在冰箱中间位置、注射用水未按要求储存等问题,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13家,其中网络销售药品62家。检查中发现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共5家,下达责令改正3份。药品使用单位共检查179家,有2家医疗机构药品未按药品说明书条件储存,下达责令改正2份,已整改到位。检查未发现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发现有使用过期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接种单位29家,2家单位存在冷藏柜温湿度计未放置在冰箱中间位置、注射用水未按要求储存等问题,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已限期整改到位。

  下半年我局将对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和疫苗流通使用单位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培训,增强企业和单位的主体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和完善监管手段,对继续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单位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确保辖区人民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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