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3 15:0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转用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拟转用土地位于十三里桥乡莲花塘村范围内,约0.6806公顷,涉及十三里桥乡莲花塘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0.6806公顷。
拟转用土地用于工矿用地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转用土地情形。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浉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十三里桥乡人民政府,对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转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转用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浉河区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7日。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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