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区灌渠11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3 15:0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信阳市浉河区谭家河乡凌岗村范围内,约0.6031公顷,涉及谭家河乡凌岗村1个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用地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电力能源基础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浉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谭家河乡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浉河区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7日。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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