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双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9 10:43 信息来源:浉河区东双河镇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2024年,东双河镇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结合我镇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东双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与其他中心工作同研究、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季度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关键问题,确保法治建设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通过强化政治引领,推动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优化基层社会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推动依法行政
一是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成立由镇党政办、司法所、镇政府法律顾问组成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小组,对我镇的政府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案卷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东双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行政执法权限学习,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对疑难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综合研判,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托东双河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执法权力的阳光运行。
(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
我镇统筹公安、信访、司法等力量,完善“东双河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2024年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5起,成功调解185起,调解成功率达94.87%。同时,成立“老支书”人民调解工作室,探索推行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以法治服务加人民调解为主线贯穿矛盾纠纷全过程,2024年共受理矛盾纠纷101起,成功调解98起,调解成功率97.03%,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行行政工作法定程序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实行窗口化办公,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三统一”管理工作和备案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畅通投诉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五)加强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积极推动东双河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形成“一站六点”工作模式。2024年,帮助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解答法律咨询27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6万余元。以“万人助万企业”活动为抓手,统筹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力量,走访企业53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4次,“法治体检”活动3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200余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20个,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推动工作能力
在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上,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工作小组制度。对党委、政府文件、方案、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谈判、签约,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等,提出法律意见,促进党委、政府依法行使职权。
(七)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2024年,我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场,邀请信阳市律协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模拟法庭”活动1场,普法受众300人次。利用村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平台,发布普法信息26条,制作宣传展板6块,组织“法治进校园”“法治进村居”“法治进企业”等活动,开展法治讲座23场,受众12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法治意识有待强化
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导致在处理复杂问题时,法治思维运用不足,影响了法治建设的整体推进效果。
(二)普法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普法力度失衡
部分普法主体对普法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划分不明确,主动意识不足,存在“重执法轻普法”的现象。部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执法效率,忽视普法效果,未能充分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导致普法工作与执法工作脱节,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成效。
(三)工作机制不完善,法治建设常态未形成
法治建设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推进,但在实际工作中,依托法治机制开展工作的常态化尚未完全形成,部分工作环节尚未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畅、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一些法治建设任务的推进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影响了法治建设的整体效能和长效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干部素养
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基础性法律知识普及工作,坚持“普及、实用”原则,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法律知识学习,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案例分析,拟定年度学法工作方案,引导党员干部开展自学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二)落实普法责任,聚焦重点人群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住乡村普法重点人员,把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小组长、网格员、村民代表等“关键少数”人员作为普法重点,结合实际找准普法重点内容,针对农村地区常见的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三)创新工作模式,强化法治保障
在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中探索实践“党政机关+司法所+法律顾问”的工作模式,统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建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普法学法活动等工作,形成依法行政工作惯性。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的管理和考核,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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