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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部门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 市局驻区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浉河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16 17:4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编号:202501
因政府收回土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信市国用(2008)第20527号
信阳市鑫源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出让
位于信阳市新华东路与民权路交叉口,东至民权路、南至万家灯火项目11号楼、西至信阳阳光宾馆、北至新华东路
公告单位: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浉河分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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