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定十三里河等四条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16:3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 分享到:

  为做好全区河道管理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河道治理现状,对十三里河等四条河流部分河段河道管理范围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十三里河等四条河道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十三里河等四条河道部分河段为:

  (1)杜河部分河段为:山洪沟治理桩号0+605-1+000段、1+660-2+085段、3+760-4+150段、4+385-5+130段、6+390-7+335段、15+345-15+660段。

  (2)付河部分河段为:山洪沟治理桩号0+474-1+190段、3+250-3+350段、5+959-6+080段、7+250-7+600段、8+527-9+335段、10+586-10+780段。

  (3)孔畈河部分河段为:山洪沟治理桩号0+160-1+100段、1+100-1+440段。

  (4)十三里河部分河段为:山洪沟一期治理桩号2+330-2+480段、5+100-6+070段、山洪沟二期治理桩号10+270-12+380段、新建新十六大街河流改道部分550米。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原土地性质、权属不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影响行洪、危及堤防及河道安全的建设活动。

  浉河区十三里河等四条河道管理范围调整划定表

河道名称

起点位置

终点位置

长度

(千米)

管理范围

杜河

左岸

3538460.773

512813.432

左岸

3531453.324

512789.043

14.877

无堤防段:按10年一遇洪水位确定。洪水位在河口以内时,为距现状河口线外延5m划定;洪水位超出河口时,依据洪水位与地面线交线划定。
   有堤防段:距背河堤脚线外延5m划定。

左岸

3538791.688

513761.043

左岸

3544397.279

513678.722

8.190

右岸

3531494.907

512882.096

右岸

3531628.214

512906.834

0.193

右岸

3531664.249

512440.854

右岸

3538351.598

512821.771

14.021

右岸

3538722.356

513867.600

右岸

3546758.386

513575.348

11.298

付河

左岸

3543544.007

508148.318

左岸

3539882.401

503661.990

11.865

右岸

3539888.366

503701.935

右岸

3543487.569

508175.33

11.527

孔畈河

左岸

3563485.664

496785.935

左岸

3568506.431

499829.726

8.572

右岸

3563438.405

496767.612

右岸

3568498.440

499882.830

9.108

十三里河

左岸

3552902.004 507456.453

左岸

3544183.483

499576.749

19.068

右岸

3544151.930

499566.396

右岸

3552809.012 507532.857

19.803

  注: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附件:浉河区十三里河等四条河道管理范围调整对照图.pdf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