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5-07-14 15:0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0 【字体:大中小】 分享到:
根据省、市关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审批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风险,现对信阳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基本情况
信阳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共涉及1个地块,转用十三里桥乡莲花塘村1个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面积0.6806公顷。
二、拟转用土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
(一)转用项目合法性评估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拟转用土地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是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对该批次转用农民集体土地可能引起的社会稳定、群众上访及转用后可能引起的行政复议等进行评估。
(二)土地转用程序中风险点评估
1.土地转用范围:土地转用范围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多转或超转情况,是本项目的一项风险因素。
2.土地转用补偿:土地转用补偿风险主要是指补偿金来源、数量和落实情况的风险。本项目土地补偿金来源、数量是否有保证,补偿资金在转用过程中是否会出现资金落实不到位或迟缓问题,被转用村民是否及时拿到补偿款,土地转用补偿金成为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因素。
3.土地转用程序和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第三项,征地工作程序包括: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公开征地批准事项、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在这规定的六个程序中每一步都应严格执行,否则村民的利益可能被买卖剥夺,由此引发社会矛盾。
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基层组织、单位走访调研情况
(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从源头上倾听民声,从政策上反映民意,从制度上保障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通过网络发布、实地走访、调查、讲解、问卷等方式了解被转用群众对本次转用土地的知情权。
(二)对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十三里桥乡人民政府以及被转用村组等进行走访、征集意见。从走访情况看,政府各部门及被转用村组均支持该项目的建设,但也就他们比较关心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该批次涉及的项目建设表示支持和同意,同时要做好环境保护、保障群众利益等。
四、风险评价
根据实地调查、征求意见结果形成征求意见汇总表,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风险评价,该项目风险评价为:低风险。
五、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预案
(一)组织实施
政府领导亲自挂帅,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采取领导干部包村、包户的办法,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转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自的土地转用任务。我区相关部门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和指导监督工作。
(二)严格落实调查登记制度和公告制度
调查登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测量、公开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转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开展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将转用范围、土地现状、转用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方式等在转用土地所在乡政府、村委会发布公告。
(三)大力宣传,获取群众理解
通过发布公告、网络公开等方式,宣传本次转用土地的意义和必要性,做好群众的政策宣传、心里疏导和舆情监督工作。如有风险调查中获取的单位和个人不同意转用的,要切实了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诉求,充分解释说明,并考虑调整转用土地方案,杜绝与群众产生正面冲突。
(四)依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依法确定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信政〔2023〕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等相关政策,与被转用户进行充分沟通,以不降低被转用群众生活水平为准绳,合理确定土地转用补偿标准,做好被转用群众的社会保障工作。
(五)操作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对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转用土地应依法发布农用地转用预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让群众拥有合法的知情权,将转用补偿安置政策、依据、标准、流程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在政务公开系统及被转用乡、村组公开发布,尽量让每个被转用户全面了解,获得他们的理解。
区政府将委托乡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本次转用范围内的转用对象进行丈量、评估,并且丈量与评估的结果要得到被转用户的签字认可。一视同仁对待每位被转用群众,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可以有效缓解矛盾,避免转用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的发生。
(六)加强转用补偿资金监管和使用
加强转用补偿资金的适度监管,防止因资金使用、资产运作不当而影响农民切身利益。转用单位应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杜绝资金违规使用现象。建立费用审核、专门账户的设立、资金全额监管、拨付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并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转用拆迁补偿资金进行检查。
(七)合理确定土地转用范围
合理确定项目土地转用范围,充分考虑节约土地资源。
(八)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严格按照信访评估到位、审批程序到位、政策公开到位、补偿安置到位的要求,建立健全转用补偿信息沟通与协助机制,对评估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全力做好相关工作,防止矛盾积累激化。健全转用补偿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快建立和完成上下贯通的信访信息系统,积极探索转用拆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采取各种有限方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避免因转用补偿问题引发新的上访事件。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主动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地方去接访、下访,倾听群众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一旦发生恶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稳控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九)建立专门的群众工作机构
通过邮件、网络、电话、信访等方式,满足群众诉求表达的需要,在此机构中选派责任心强、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人深入村庄,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解决问题。
六、总体评价结论
综合征求意见情况,结合调查走访情况,信阳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开展有序、宣传到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本地实际和群众利益,在转用工作开展过程中,紧密关注被转用群众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的防止出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信阳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该项目转用不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倾向性问题,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有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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